傅華伶教授(節選,詳情請參閱英文版網頁)
法律學院是香港領先的法律教育機構。我們肩負著教育和培訓未來律師和法官、維持普通法系傳統和為香港市民服務的獨特責任。作為學院本身,我們紮根於香港,必須發展自身在香港執業的普通法制度的核心競爭力。我們未來的發展必須基於這種基本的理解。
我們是中國憲法秩序中的普通法學院。根據《基本法》及其所奉行的“一國兩制”原則,香港與內地法律制度進行了互動。幾十年來,香港與內地之間的互動過程對香港的法律制度產生了重大影響。根據《基本法》,香港制度從1997年開始的50年內保持不變。現在,在這個獨特的憲政之旅進行到近一半的時候,香港必須積極思考和計劃其憲政未來、在中國的角色和地位,以及2047年後時代未來的法律教育和法律實踐。香港需要更好地了解中國,更有效地與內地的制度溝通,並在中國與世界的廣泛接觸中發揮援助之手的作用。法律學院處於有利地位,可以發揮重要作用。
香港的歷史、地理位置及其在國際金融和貿易中的作用,需要一種國際化、跨國和比較性的法律研究和教育方法。對於法律學院而言,創建並保持積極和高知名度的活躍國際形象至關重要。要成為中國和地區領先的法學院,我們首先需要融入國際社會,並受到國際社會的高度評價。我們將持續以高目標為目標,與世界上最好的法學院合作,並以這些法學院為基準。我們會持續開發和推動結構化的計劃,並與全球同行進行深入的合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