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y 06
2019
1:30 pm - 2:30 pm
《監察法》實施後的職能管轄問題

《監察法》實施後的職能管轄問題 張曙博士

 

日期: 201956   

時間: 13:30–14:30

地點: 香港大學鄭裕彤樓7723

語言: 普通話  Language: Putonghua

 

內容提要: 監察法實施後,監察管轄在管轄權的運行構造上與原先的檢察管轄呈現出較大不同;檢察管轄權的運行亦同時受到級別管轄與監察管轄的內外雙重影響; 監察、警察互涉的管轄與管轄權的平行分配之間的關係需要合理調整。

 

講者簡介: 張曙,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,刑訴法博士,浙江靖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,浙江刑辯學院副院長。 主持國家社科基金、教育部一般項目等國家級、省部級課題多項。 在國內核心期刊發表論文多篇,出版專著兩部。 近年來研究重點為刑事管轄、辯護制度等問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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